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
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:
1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提供原件,核对后退回);
2、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、注册建筑师章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章的全套施工图一份;
3、勘察报告复印件;
4、施工合同复印件;
5、工程中标通知书或议标批复复印件(提供原件,核对后退回);
6、施工图审查证明复印件(提供原件,核对后退回);
7、监督收费证明原件。
现由建设局窗口办统一办理质量监督登记,电话:2671601;